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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广播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9/1 15:58:13 作者:张洪斌 浏览量:4744次

(十九)广播室安全管理制度

1.广播室是学校的重要宣传基地,为学校教学、宣传教育工作服务。广播自制节目必须事先订立计划,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2.宣传、教育内容要讲政治、讲文明,要和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室,不准在工作室内吸烟或使用任何明火。

4.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的工作程序启用各种机器设备,严防人为损坏设备。

5.工作人员应随手关窗锁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经常对广播器材检查保养,以确保机器正常使用。器材需借到校外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并做好借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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