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门卫职责及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9/1 15:58:44 作者:张洪斌 浏览量:4954次
(五)门卫职责及管理制度
1、门卫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有人在岗,按时登记交接班,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杜绝无人管理状态。值班人员值班时,不准干私活。
2、门卫工作人员必须身着统一制服,做到衣冠整洁,学生进校、放学期间配备好保安装备。接待来访人员时注重文明礼貌。
3、门卫工作人员负责校门一带及门卫室的卫生打扫及保洁,坚持每天清扫至少二次。严禁小商贩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做好门前“三包”。
4、门卫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安公司及学校的各项工作制度。因病因事须向学校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能调班。
5、门卫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好保安、技防设备,发现异常及时查看并处理。负责管理好各教室、功能室、部分办公室钥匙。
6、门卫工作人员负责每天早晨7点准时打开校门,并在学生到校前打开所有教室门;放学后检查所有教室、办公室及其他场所是否能已关门上锁;有权盘查并禁止可疑人员进入校园;晚上要巡视校园,保证学校财产安全。
7、上课期间,门卫工作人员必须锁上大门,严防学生随意出校园和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并联系好被访人员,方能进入校园。
8、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出校门,如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出校门,必须有监护人接送,并有班主任出具联系单,在门卫处登记后才能离校。
9、上班期间,教师不得随意出校门,如因公因私外出须向值班领导请假,并认真执行登记制度。
10、严禁任何人员随意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学校。
11、教职工、学生骑电瓶车、自行车到校门口必须自觉下车,校内不得骑车,自行车、电瓶车应按规定位置停放;教职工汽车从学校西门进入,按规定停入地下车库;外来人员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除外)
12、节假日未经学校批准,一律禁止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认真做好登记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后寻衅闹事。
13、凡发现校内有陌生人或不明身份的人员,门卫应立即当面询问,劝其离校或上报学校领导共同处理。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当天值班领导并赶到现场,冷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