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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陶艺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9/1 16:20:57 作者:张洪斌 浏览量:4859次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陶艺室管理制度

1、学校陶艺室由指定美术教师兼管。

2、各班学生进入陶艺室后,不得大声喧哗。

3、保持室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纸屑,不得乱洒墨水、颜料。课后由教师组织学生打扫一次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4、上完课后必须将各类材料分类分班放进相应柜子。关好门窗、水电、用电设备,拉好窗帘,做好防卫工作。

5、每次使用完毕后,任课教师要填写好使用登记表。

6、要爱护室内的各种公物,不准在画架、画台、墙壁乱刻乱画。如有违章使用造成损坏者,照价赔偿。

7、陶艺室管理员应做好室内的环境布置工作。师生陶艺作品要摆放整齐,不准随意乱堆放。

8、管理人员要注册登记室内陶艺用品(包括教具、模型、绘画材料、工具材料、箱子、柜子等),颜料等消耗品需节约使用。

9、保管和使用人员对室内财物、用电等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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