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校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9/9/1 8:21:53 作者:张洪斌 浏览量:4887次
校务公开制度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是贯彻十八大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办教育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办学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在实际工作中,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根据上级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教育服务,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意识,内强教师素质,外树教育形象,树立廉洁、高效的办事形象,使学校教育工作更上一层楼。
二、学校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监督校务公开事宜。
三、公开内容:
1、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和决策公开。学校改革方案、教师聘任方案都要公开并经教代会通过。
2、学校管理制度条例修订情况。先由各部门、处室拟订,后公开,最后经教职工大会通过实施。
3、关于学校收费情况。开学前把区教育局下达的收费标准在校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家长公布。
4、财务收支大宗物资采购情况。每半年公布预算内外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
5、学籍管理情况。学生入学、转学、留级、毕业、休学条件、程序,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
6、学校负责的基建项目招标情况。包括内容、程序、结果,向社会公开。
7、职务评审、职务晋升情况。包括各类职评指标、评审条件、程序等向教师公布。
8、教师人事调动情况。包括调动原则、工作程序、上送名单、结果,向教师公布。
9、各类评优情况。各级先进的名额、条件、评比程序、送上级名单,向教师公布。
10、学校对教师评估情况。包括评估内容、评估时间、评估结果,向教师公开。
11、校内教职工福利分配、奖惩条例,及结构工资公开。
12、其他需要公开项目,向教师公布。
以上项目及主要办事程序,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定后,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
四、公开的程序和方法
首先,学校各部门应按照校务公开的内将拟公开的事项主动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由领导小组决定公开的方式和范围等,然后再向师生员工进行公开。校务公开的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要以橱窗式公开栏为主要形式,同时通过广播、会议、各种通报会等形式公开。并设立意见箱和监督电话,收集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及时处理。校务公开要注重时效,迅速及时,做到长期性内容固定公开,经常性内容按季、按月公开,一次性工作随时公开。
五、公开应坚持的几项原则
1、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公开的内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除规定的保密事项外,有关学校的重要问题均要向教职工公开。
2、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要抓住教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点问题。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校务公开既要客观、事实、全面地反映学校管理的情况,又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注重效果,成熟一项搞一项,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4、坚持及时公开的原则。对教职工十分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既要详尽地介绍上级的政策精神,又要充分地介绍实施中的具体措施、方式、步骤,还要如实地公布落实结果。
5、坚持群众满意的原则。校务公开的成败,归根结底需要有群众来检验,来认可。
六、办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镇党委、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等。
七、办事纪律
1、端正办事态度,做到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2、对分管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提高办事效率。
3、公开办事结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4、规范办事程序,严格按职能程序办事,不准以权代法,以情代法。
5、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处处为人师表。若有违反师德的严重行为,在职评、提干、聘任等问题上,采用一票否决。
6、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7、推行首问责任制。对来信、来访的家长,除热情接待外,负责调处或及时转告有关职能部门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八、公开监督、投诉处理程序
如有违反学校校务公开制度的现象,处室或个人可向学校校长投诉,校长在一周内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