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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杀用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3/20 10:19:04 作者:张洪斌 浏览量:4657次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

消杀用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校消杀用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学校消杀用化学品采购必须遵守相关法规要求,并经学校总务主任审核,批准后统一采购。

2. 消杀用化学品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行采购,运输、装卸等过程必须规范,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3. 消杀用化学品必须由专人负责、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配置使用。

4. 消杀用化学品要根据化学品性质与禁忌,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分类分区存放,严禁超量、超范围、超品种和相互禁配物混存混放。储存时要远离火种、热源等,储存环境不宜超过30℃,并避免大量存放。

5. 消杀用化学品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出库登记制度,落实保管责任人。

6. 消杀用化学品使用过程中要填写《消杀区域登记表》。

7. 总务处对消杀用化学品的保管及使用定期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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