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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20/3/2 17:24:14 作者:张洪斌 浏览量:3854次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

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我校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营造整洁优美的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监督

1.各班级卫生、各班包干区卫生管理由校大队部“一日常规检查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并纳入文明班级评比项目中。

2.各办公室、功能教室及学校大环境由校行政值周人员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与教师日常工作考核挂钩。

3.厕所卫生由保洁工负责。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证干净、无异味。

二、卫生检查

1.环境卫生检查实行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抽查制度,检查时间由大队部和行政值周组按工作要求进行。

2.检查组要认真做好卫生检查工作,详实记录每次检查情况,对卫生管理存在问题的班级及部门,要及时通知、督促整改。

三、卫生通报

1.行政值周组每天在“文明卫生班级评比栏”里及时通报卫生检查情况。

2.每周进行“文明卫生班级”评比,对排名前三位的在周前会授予“文明卫生班级”流动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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