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6/28 17:25:26 作者:张洪斌 浏览量:4003次
关于评选2020年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促进我校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发展,学校决定举行第五届校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我校所有在岗教职员工。2019年受校或2017年以来受金坛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一般不再参加同级称号的评选,如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参与评选。
二、评选名额
共计9名。
三、评选条件
评选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理想信念坚定,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班级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原则上由各年级组在老师自主申报基础上推荐:一年级3名、二年级3名、三年级3名、四年级2名、五年级2名。所有被推荐的教师须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并在2020年6月29日下午4点前上传至邮箱:511895189@qq.com。
2.2020年6月29日召开教师大会时进行民主测评。
3.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市、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单。
4.对本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公示一周。
说明:市、区级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将从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中择优推荐。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