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1/22 10:20:21 作者:张玲 浏览量:5456次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
坛东小字〔2020〕21号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的财产是国家的公共财物,学校财产的管理是总务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更好地管理好用好学校财产,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
学校财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较大,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
认定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为:a、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b、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财产(如课桌椅、图书、计算机等。)
二、学校财产的常规管理:
学校财产的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
1.建立组织管理系统,设置校产管理机构,使财产管理有可靠的组织保证。
(1)、主管校长对全校的财产总负责,实行统—领导。
(2)、总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统管。实行统一建账,归口分管、实行专管、分管(兼管)、群管相结合,并建立具体的管理责任。
专管:指设置专业管理员。如负责学校财产的管理员。
分管:指部门财产的管理员。各部门要设立专人负责财产管理。如由实验员兼任的物理实验仪器和设备等的管理员。各功能室、班级财产的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等。学校的房产由于性质特殊,一般出专人管理。
群管:指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财产都有用好管好的责任。不允许只用不管。从管理上一定要坚持管用相结合。
(3)、建立组织系统,定期召开管理员会议。
由主管校长、总务主任介绍财产管理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提出改进要求。每学年进行一次评比。对资产责任人提出具体任务和要求,全校要形成爱护公物的好风气。
2.建立固定资产帐、卡登记、领用和赔偿制度。
(1)、建立固定资产总帐:
由学校财产总管理员和学校财产会计统管。先要按照规定设置固定资产科目和财产资金情况表。总管理员还要建立财产明细帐,对全部财产予以登记;学校财产会计要记载财产总值和财产资金活动情况。各分管理员要用统一的帐薄设置分类帐,管理记载要与实物相符,并要与总帐相符。
(2)、建立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凡经常使用的设备,可以领取专用,并填写领用财产登记单,一式两份。—份自存;—份交总管理员。总管理员发放财产后,应在固定资产领用单上注明,同时做好财产分布记录:用者交还时,还要有注销手续。
凡临时使用品,可作借用处理,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由借用人签字;
交还时,仍要在该档内登记交还日期,并记录物品的完好情况。
财产发生人为损坏或损失时,经教育对当事人进行的经济制裁。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
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