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 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发布时间:2021/1/22 10:23:02 作者:张玲 浏览量:5487次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
坛东小字〔2020〕22号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
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装备政府采购行为,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0]66号)及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装备政府采购管理的通知》(坛教字[2021]2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教育装备政府采购内部制度制定如下。
一、项目的立项
1.装备采购计划的制定
装备采购计划的制定须坚持经济性、实用性的原则,不盲目追求高、大、上,并由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项目预算较大的,还须进行前期的市场调研,并依据学校的实际需求,结合周边地区同类项目建设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后的应用管理措施、预期的成果、项目采购清单、所需要的经费、经费的来源等编制可行性报告,邀请业内专家进行论证,最终形成科学实用的采购需求。项目所有过程性资料由学校自行存档备查。
2.装备采购项目的立项
装备采购需求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后,行文上报教育局进行审批,请示报告须注明项目采购理由、初步的预算、资金的来由、详细的采购清单等。由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下称建装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经教育局研究同意后方可立项。
二、项目的审批
采购项目依据采购的内容可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类。
集中采购是指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在《江苏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内的项目。
分散采购是指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在《江苏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外的项目。
1. 属集中采购范围以内及分散采购中预算达限额(30万元及 以上)的项目,学校须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网上填报《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保存提交后, 同步打印纸质的采购计划申请表,报教育局、财政局进行审批。
2. 属分散采购范围且项目预算未达限额(30万元)的,由学校填报上报教育局,经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实施招标采购程序。
三、项目的招标管理
1. 集中采购
(1)预算未达10万元(不含)的项目,由学校装备采购领导小组自主选择“网上商城”或“协议供货”进行采购,如线下招标能在同质同量的前提下获得更优的服务、更低的价格,可由学校装备采购领导小组实施招标采购。
(2)预算在10-30 (不含)万元之间的项目,由学校装备采购领导小组选择采用“网上商城"或“协议供货”进行采购,如线下招标能在同质同量的前提下获得更优的服务、更低的价格,可由建装中心在金坛教育服务网等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实施招标采购。
(3)预算达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能“协议供货”的项目首选协议供货(最高限额100万元);不能“协议供货”的,须委托区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线上招标。
2. 分散采购
(1)预算未达10万元(不含)的项目,由学校装备采购领导小组自主选择“网上商城”或“协议供货”进行采购,如线下招标能在同质同量的前提下获得更优的服务、更低的价格,可由学校装备采购领导小组实施招标采购。
(2)预算在10-30 (不含)万元之间的项目,由学校装备采购领导小组选择采用“网上商城”或“协议供货”进行采购,如线下招标能在同质同量的前提下获得更优的服务、更低的价格,可由建装中心在金坛教育服务网等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实施招标采购。
(3)预算达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能“协议供货"的项目首选协议供货(最高限额100万元);不能“协议供货”的,须委托招标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线上招标。
(4)项目预算金额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须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线上招标。
此外,空调机、扫描仪、碎纸机、复印机、复印纸等的采购, 须优先选择“阳光直采”。
四、项目的过程管理
1.中标通知书的岀具
谁招标谁负责出通知书,即:预算未达10万元的项目,由学校出具中标通知书;预算在10-30万元之间的项目,以及预算在30万元以上采用“协议供货"的项目,由建装中心出具中标通知书;预算 达30万元及以上的集中采购范围内的,由负责项目招标的政府采购中心出具;预算达30万元及以上的分散采购范围内的由负责项目招标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出具。
2.合同的签订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一个月内,中标供应商须与学校签订合同,合同须注明采购清单、服务范围、质保期限、完成时限、付款方式、相关质量检测和环保检测要求、违约的责任追究及处理 办法等内容。
3.项目的验收
预算未达10万元的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至少3人,其中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完成教育装备管理信息卡。
预算在10-30万元之间的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至少3人,其中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建装中心派专人参与共同进行验收,完成教育装备管理信息卡。
预算达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建装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至少3人,其中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进行验收,完成专项验收报告。
五、项目的材料归档
招标材料的归档遵循“谁采购谁归档”的原则。
即:预算未达10万元的项目,招标材料由学校归档;预算在10-30万元之间的项目,及预算在30万元以上采用“协议供货”的项目,招标材料由建装中心整理好交学校归档;预算达30万元及以上的,属分散采购范围内的,由负责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整理好交学校归档;预算达30万元及以上的,属集中采购范围内的由区政府采购中心归档,学校复印相关材料归档。
归档材料清单如下:
采用“网上商城"方式采购的归档材料:采购计划审批表、 网上商城交易记录截图、中标通知、合同、教育装备管理信息卡、发票(复印件)。
采用“协议供货"方式采购的归档材料:采购计划审批表、 协议供货二次竞价材料(如有)、中标通知、合同、教育装备管理信息卡、发票(复印件)。
采用线下、线上招标等方式招标的归档材料:采购计划审批 表、整套开评标材料、中标通知、合同、教育装备管理信息卡、 发票(复印件)。
采用“阳光直采”方式采购的归档材料与“网上商城”相同。 以上材料须按年度装订存档、备查。
六、项目的财务结算
项目实施完毕的财务结算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须有建装中心签章,同时须有经办人、证明人、法人签字)、教育装备管理信息卡(3人及以上参与验收且须有学校资产管理员签字)、固定资产入库单等有效材料方可进行财务报销。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
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