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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 学校领导教师陪餐制度

发布时间:2016/9/1 11:04:18 作者:张玲 浏览量:1632次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

学校领导教师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就餐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领导、教师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陪餐制,领导和班主任按值班表由值班教师轮流。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领导、教师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生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领导、陪餐教师要熟悉每餐的菜谱,为学校食堂献计献策,改善学生生活。

4、领导、陪餐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5、领导、陪餐教师确有困难不能陪餐要向告知分管领导,以便调整。

6、领导、陪餐教师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向学生出售,同时做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食堂或就餐地点。

8、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同时抽食堂工作人员,迅速阻止其他人不得食用。

9、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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