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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东城实验小学膳食领导小组 及具体职责、分工

发布时间:2022/8/30 13:25:41 作者:张洪斌 浏览量:762次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

 

坛东小字〔202228

 

2022—2023学年东城实验小学膳食领导小组

及具体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长:蒋守成

副组长:张洪斌  杨霞银  冷漓锦

 员:张    施文军  张伟江  吴慧俊    

        石链萍(家长代表) 杨小花(教师代表)

袁翊晨(学生代表)

膳食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在膳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职责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加强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及时有力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特成立本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三、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建立和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责任制度。

2.加强对食堂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细化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3.督促食堂从业人员落实上岗体检与培训制度,落实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和工作措施。及时检查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卫生执法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排除。

4.加强对师生食品安全的教育管理。

5.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6.坚持好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7.学校落实专人——总务主任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四、具体分工

(一)组长: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2.主持召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安排部署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3.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落实常态化食堂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持续改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软硬件条件。

(二)副组长:全面落实相关工作。

1.负责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检查督促相关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相关部门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定期组织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自查自纠,督查食堂各项财务工作;

5.经常深入食堂了解掌握相关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以及对周边环境的改造美化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6.定期检查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索证、台账登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负责各种进入食堂原材料的验收、索证、并按“五常”要求进行入库、保管、放工作;

7.督促食堂开展员工培训;

8.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五、具体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部门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落实食堂饮食安全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负总责。要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分析研究食堂管理工作,把食堂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定期深入食堂巡视检查和陪餐,对定点采购、食堂用工、财务管理、饭菜质量和安全、卫生等事项要一一过问,严格把关,对校长信箱、膳食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和学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

规范食堂日常管理制度。学校食堂要建立健全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入(出)库登记、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健康查体、规范管理、安全卫生、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有关制度要上墙公示,做到管理到位、落实到人。 进货时要索取生产商和供应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供货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确保所供应食材与生产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相符,要索取每一批次进货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其中禽类和牲畜肉类需要索取批次检疫合格证,蔬菜和蛋类需要索取批次快检合格报告,要索取盖有供货商印章的供货发票,所有证件票据都要存档保持。

规范校领导轮流陪餐制度。学校要在显著位置公布值班陪餐表,确保校长每周至少陪餐一次,每天都有一名校级领导陪餐。陪餐领导要对食堂的食品采购、加工过程、饭菜质量和价格、安全、卫生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就餐秩序,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建立膳食委员会工作机制。学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责任督学、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参与并监督学校食堂管理的全过程。要在选择服务企业、食谱制定(每周一次)、饭菜价格、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其更好地发挥在学校食堂管理中的作用。

完善家校沟通机制。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代表及新闻媒体等社会人士对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加工过程、质量与价格、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环节进行监督指导。要通过设立校长信箱、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了解掌握学生需求和食堂管理情况,积极解决学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布处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经营许可证管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学校开办食堂的合法证明,必须持证经营。学校要掌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到期及时办理,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核查。

加强岗位管理。学校要根据学生就餐人数和实际需要,合理配置工种、岗位,做到定岗、定责。要把高素质、懂管理的干部安排到食堂管理岗位。要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

加强餐厅管理。学校餐厅及设施设备要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确保整洁好用。在餐厅醒目位置张贴均衡营养、健康饮食、厉行节约、清洁洗手等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加强卫生管理。学校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上班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着装整洁。所有食物必须清洗干净,确保卫生、无杂物。加工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整洁,无残渣、污物。要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摆放整齐。餐具使用后要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

规范采购行为。完善大宗原料集中定点采购制度,不断扩大和延伸监管领域。学校食堂“米、面、油、肉”等大宗原料必须实行集中定点采购,以县市区为主,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选择有资质、质量好、价格优的供货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产品质量;其他辅助原料,以学校为主,本着质优价廉、经济实惠、安全卫生的原则,由学校集中统一定点,实行双人采购,双人验货。每次采购都要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做到源头可控,票证齐全,有据可查。严禁采购“三无”产品和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规范食品安全操作。学校食堂食品加工过程要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粗粮细做,生菜熟做,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作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向学生提供的食品安全、健康。

规范食堂经营行为。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或变相承包。在保障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采取公开、公平、透明的方式,通过购买服务、集中配餐等模式,引进有专业资质、专门人才和服务能力的合格餐饮企业参与学校食堂的经营管理,要对服务和配餐企业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规范经营。

加强食堂网络化管理。县市区要建立网络监控平台,学校食堂操作间要安装监控设备,监控范围达到全覆盖,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完全在“阳光”下进行。

加强饮食教育。通过举行专题讲座活动,对学生进行食堂就餐的行为规范、营养均衡、卫生安全和落实“光盘行动”、减少食品浪费等方面的饮食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每学年不少10课时。

学校要制定详细具体的食堂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完善各种安全保障制度,确保食堂的设施设备、用电用气、消防及饮食的安全等。

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及饮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生食物中毒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自备水源按要求进行检测,定期检查清洗消毒,桶装水、纯净水须有合格证明。

做好各种台账资料的登记工作,规范档案管理。食堂的食品采购记录、索证索票登记记录、食品留样登记记录、食品添加剂登记记录、餐具洗刷消毒登记记录、领导陪餐记录等要记录准确、全面。要将记录性档案材料、从业人员培训学习材料、预案制度类材料、检查整改类材料、维修更新设施设备投入类材料等分类建档。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活动,并留好记录;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

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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